2007年10月10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中国风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重庆交警起诉20名“老赖”司机
李澜

  “早知道要到法院来接受处罚,我还是应该早点到银行把罚款交了。”9月8日,李某因为没把交警罚款当回事,不仅多交滞纳金900多元,还被重庆渝中交警支队告到法院。
  今年4月15日,李某驾驶私家车在重庆和平路上超速行驶,被交警拦下,现场罚款200元。交警在开具《处罚决定书》时,明确告诉李某,要在15日内到工商银行缴纳罚款,逾期不缴,每日按本金3%收取滞纳金。
  此后,交警多次通过电话方式,告诉李某尽快到银行缴纳罚款,但是李某一直都没有到银行缴纳罚款。
  9月8日,渝中交警支队将李某告到了渝中区法院,要求法院对李某强制执行。李某到庭后后悔不迭,法官和交警对其进行教育后,李某主动到银行缴纳了本金、滞纳金总计1100多元。
  虽然当天早上有3名司机到法院,并且主动交清了罚款、滞纳金。但本应在当天下午两点到庭的另外3名老赖司机,交警、法官一直苦苦等待到近3点钟,都未见他们出现。
  在《处罚决定书》上面,其中一名被执行人叫张敏,曾于今年5月16日、6月14日驾驶车牌号为渝BB9709和渝AB5028的车辆,在新华路被交警现场处罚。两次违法行为累积的本金、滞纳金近2000元。
  在听取完交警渝中支队的委托代理人要求强制执行的申请后,渝中区法院行政庭的法官表示,将组织合议庭对申请进行合议,只要申请合法,将对老赖司机进行强制执行。记者了解到,被法院强制执行的老赖司机除了本金、滞纳金一分不少外,每次违法行为还得向法院交纳100元的执行费用。
  负责申请执行的交警邹阳光称,将陆续向法院提出申请,对首批20名老赖司机强制执行,并希望今年以来在渝中区内,被交警现场执法但仍没有到银行缴纳罚款的驾驶人高度重视,赶紧到银行缴纳罚款。否则,渝中支队随后也将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名单。